在社会中,遇到真正理解女性、尊重女性、支持女性、跟女性相互取暖的男人才能够算是爱情的归宿,但这样的爱情很多时候需要一些运气。有些女性可能认为自己的能力与欲望之间存在差距,希望通过恋爱或婚姻来提升自己的财富或资源水平,至于对方是不是真的理解、尊重自己,没那么重要。这是个大陷阱,因为达不到的部分正好是她们要成长的部分。
这么一面简单3个字的锦旗👉太给力,可以说是达到了客户的心理诉求的体现,婚姻家事案件不仅仅是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问题,更多是感情的纠葛,我们需要提供更多的情绪价值,帮助客户真正开启新的生活。
分家析产继承纠纷对于没有房本的房产以及区位补偿款如何分割?不是被拆迁安置人口,同时也不是宅基地登记时的在册人口,拆迁的利益就完全没有吗,最终还得参照其他的情况来定,并且不同的法院会出现不一样的判决。
获得房屋抵押权登记就必然有效吗?
不是的!!
本案我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,发现对方一家人恶意串通在房产上设置抵押导致执行陷入僵局,庭审中对方单纯从证据上看似“完美”的证据链条,被我方律师一一破解,最终法院认定抵押合同无效,保障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✊✊✊
有些人认为经过法院的离婚就必定是兵戎相见,其实不然
双方在法院调解员的组织下达成的离婚合意,由调解法官出具调解书,双方协议离婚。
这同样是协议离婚,虽然与民政局办理的程序不同,但这种方式不需要等待离婚冷静期,能有效的节省两人的办理时间,让双方尽快开启各自的新生活。
1,遗嘱,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,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。
2,《民法典》在原《继承法》规定的自书、代书、录音、口头遗嘱的基础上,将遗嘱形式扩展为自书、代书、打印、录音录像、口头遗嘱,使我们在立遗嘱的选择上形式更多,也更加规范。
3,为了促进遗嘱人意思自治的实现,《民法典》还取消了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地位,构建起多种遗嘱形式效力平行的格局,有助于保障人们利用遗嘱形式处分财产的权利。
离婚时既想要房,又无法一次性支付对方折价款,其实这个时候,对方也担心拿不到房屋折价款,失去信任的时候,离婚协议已经无法满足双方的诉求,这样一份法院文书,拿到房子的一方既能分期支付,对方也有强制执行的依据,可以说是圆满解决👍。
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,对方有严重疾病在医院住院治疗,双方一度陷入僵局,在我们婚姻家事团队人员共同努力下,已经无解的案件终于达成调解,为女方争取了百分之八十的房产份额,客户顺利的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,客户的满意是我们的最大追求。
上午西城法院调解半天,下午已收到调解书,帮着争取到两套房产均归客户所有,剩余贷款对方偿还,对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5000元,到孩子年满22周岁,医保报销外的医疗费双方共担,可能只有调解才能达到这样的结果,时间在走,生活还要继续,努力过好每一天🙏